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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招柏丞
老师你好。我是2013年7月的毕业生,我目前还没有找到工作。毕业前,学校要求我们提交就业证明、三方协议、劳动合同其中一种,我就叫老家一间公司开了一张就业证明交给学校,但我并没有签三方协议书,三方协议书还在我手上,也没签任何的劳动合同。学校发了报到证,报到证上面只写老家的人社局,上大学时没有把户口迁到学校,档案现在在户口所在地。请问我还能以应届生报考2014年的国考吗?我回老家报到和将档案挂靠在老家的人社局又会不会有影响?如果不能的话是不是只要学校把档案重新派遣就可以以应届毕业生报考呢?谢谢!
提问时间:2013-07-08 01:05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您的情况可以用应届生身份报考,感谢您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解答日期:2013-07-08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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