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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闫芳静
我是2016年7月毕业的,已经签了三方协议,请问可以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国家公务员吗?听说签了三方可以有一次毁约机会,是这样的吗?
提问时间:2016-10-05 10:08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解答日期:2016-10-0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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