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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马女士
我公务员试用期怀孕,原来是7.13转正,5月2日开始休产假,9月22日产假结束,转正需要顺延,公务员法中的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是怎么算的,是补足5月2日至7.13日这段时间,还是补足5月2日至9.22的这段工作日,谢谢
提问时间:2017-11-30 07:59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你好,建议考生咨询所在单位。
解答日期:2017-11-3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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