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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关于印发2014年安徽基层特定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14-07-22 13:35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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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财政局,总工会:

  现将《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总工会

  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4〕20号)精神,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招聘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54号)精神,2014年全省购买4000个基层特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党务岗位,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司法所、工会帮扶站(点)等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3届、2014届)、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三、岗位计划分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98号)精神,各地开发的岗位数均高于民生工程中的目标任务数,没有调控空间。为此,2014年各市、省直管县特定岗位分配数仍按民生工程下达的目标任务数执行(附件1)。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本地岗位计划分配指标并层层分解。7月25日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各地岗位分配情况统计表(附表2)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各有关部门向各自省级主管部门上报岗位分配数量。

  四、岗位职责

  社区党务工作岗位主要在社区从事党的建设相关工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主要在街道(乡镇)、社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司法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工会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为职工群众提供帮扶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服务;其他岗位职责由当地确定。

  五、招聘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招聘程序按照发布信息、宣传发动、报名考试、聘用上岗的程序进行,从7月份开始,10月底前完成。

  (一)发布信息(7月22日至7月26日)

  7月22日-23日,省、市、直管县发布特定岗位招聘公告。省将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ah.hrss.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基层特定岗位招聘的对象及条件、岗位数量、招聘程序、政策待遇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今年本地基层特定岗位公告,明确特定岗位报名条件、招聘程序、岗位名称、数量、岗位需求条件、人员待遇等政策。

  (二)宣传发动(7月22日至8月4日)

  各地要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网络信息平台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重要意义,宣传基层特定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程序、人员待遇、岗位管理、资金保障等,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考。

  (三)报名考试(7月28日至8月24日)

  7月28日至8月5日进行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各地开发的基层特定岗位,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递交有关材料。报名工作由省统一组织,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应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有关报考信息。

  考生须在报名招聘单位所在地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参加考试。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分级实施。

  考试定于8月24日上午举行。报名、考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聘用上岗(8月25日至10月20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复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人员,由各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聘用人员名单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就业领域改革的具体举措。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要求,精心组织,按序时进度,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二)协调配合。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岗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会商相关部门,做好基层特定岗位计划分配、报名考试、体检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聘用人员培训上岗、转岗聘用、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组织、司法、工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岗位计划分配,认真做好聘用人员培训上岗、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确保今年基层特定岗位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三)阳光操作。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招聘人员的理论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复核工作,按规定公示,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民生工程要求,及时将培训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信息录入省高校毕业生信息系统,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开展情况,并于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录用人员名单、转岗人员名单(详见皖人社秘〔2014〕154号中附件2、附件3)及转岗统计表(附件3)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档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省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