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3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551-62872640、62872243、62875435。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参加3月7日、3月8日的考生分别在前一天,即3月6日、3月7日的下午1时至6时携带如下材料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7日至3月8日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合肥市华都宾馆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地点及乘车线路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158号华都宾馆(安徽省人民政府对面)。火车站(北站)、汽车站乘1路车,火车站(南站)乘14路车,市内乘3路车、116路车,四牌楼站下。
(二)联系电话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0551-62872640 0551-62875435
合肥市华都宾馆电话 0551-62622988、 62621616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2015年2月2日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