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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蚌埠怀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17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8-20 10:32 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
2020年怀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74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9月4日,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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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现场报名(2020年8月31日—9月4日)
2020年怀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怀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74名,其中编制内工作人员73名,乡镇卫生院周转池编制内工作人员31名,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70名(详见“岗位计划表”)。
(一)在2020年怀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依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文件精神,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乡镇卫生院拿出部分岗位面向本县户籍(或者生源)人员招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中等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8月3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怀远县政府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及后续相关事宜如考试成绩公布、面试通知、面试成绩、体检通知等均在怀远县政府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怀远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名须本人手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区分)。
考生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进行电子摄像,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怀远县卫生服务中心五楼516室(怀远县榴城镇乳泉大道与卞河路交口,榴城镇政府东侧)
4.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其他事项
(1)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设定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为3-5人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确定),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录计划数(减少招录计划数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变,若有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网站公示)。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9月8日到怀远县卫生服务中心五楼516室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2020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怀远县卫生服务中心五楼516室领取《准考证》。
(3)报名时考生需出具安康码,并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安排下有序进入报名场所进行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1)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收款、器械管理、计算机等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以及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笔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5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等。
(1)根据笔试成绩,同一岗位(以岗位代码区分)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数为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招聘数为3-5人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确定),如出现岗位符合面试条件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符合面试条件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程序。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知)、交纳面试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生如不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的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最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数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最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级别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工作年限长者优先。
2.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选岗程序,同一岗位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若最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级别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工作年限长者优先。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怀远县政府网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因体检、考察、选岗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分岗位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聘用制度,首聘期3年,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员管理
(一)编制内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乡镇卫生院周转池编制内工作人员
1.招聘结果确定后,由县级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统筹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并与定岗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签订三方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报县卫健委备案一份),按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周转池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
2.使用乡镇卫生院周转池事业编制的人员,由县级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统一管理,为乡镇卫生院周转池编制在编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日常管理,县级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监督指导。使用乡镇卫生院周转池事业编制的人员,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外,在县域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年。
3.在乡镇卫生院编制有空缺时,可将使用乡镇卫生院周转池事业编制的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
4.使用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的人员中,达到医共体牵头县级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周转池使用标准,经过考核、批准,可择优选聘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管理,落实县级医院岗位及相关政策待遇。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在岗服务不低于3年或累计在岗服务不低于5年;大专学历人员,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在岗服务不低于5年或累计在岗服务不低于6年。
(三)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录用人员工作后,符合县级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进入条件的,可按有关程序,择优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管理。
五、其他
1.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2.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需按照有关要求要求做好自我防护,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始终,如发现考生有违背“诚信承诺书”的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本《公告》由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2215828、8025327
监督电话:0552-8017411、13155283889
附件: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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