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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亳州利辛县公安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25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10-12 10:09 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
2020年利辛县公安局公开招考(选拔)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50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9:00至2020年10月25日18:0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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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20年10月19日9:00至2020年10月25日18:00)
2020年利辛县公安局公开招考(选拔)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利辛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拔)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考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纹身、残疾、口吃、重听及色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4. 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0月19日至2001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 “一村一辅警”招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本人户籍所在地、常住地还需与所报村(社区)相一致。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考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刑事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 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岗位
本次计划招考(选拔)辅警共150名。其中:
①100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含28名定向退役士兵岗位),详见附表一;
②50名计划面向我县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人员中选拔,详见附表二;
150名计划共71个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表(后附)。
三、招考程序
公开招考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栏》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过招聘公告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 (http://lixin.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00k以内,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9:00至2020年10月25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为2020年10月26日16:00,考生必须于10月26日16:00前登录上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报考岗位查询。详见附件1《利辛县2020年县公安局公开招考(选拔)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3.缴纳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0月27日16:00前登录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本招聘公告或直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系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缴纳笔试费45元/科/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16:00。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28日10: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10月29日9:00起从“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 系统(http://lixin.pzhl.net/index.php)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6.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然后于11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利辛县公安局保安监管大队(利辛县世纪大道公安局大楼三楼305,电话:0558-8700765)申请减免事宜,逾期不再办理。办理减免手续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扶贫手册(复印件);低保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7.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8.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并如实填报信息。考生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生在考试前与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备后(正常上班时间,0558-8812151、8803137),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9.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含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且“安康码”为绿色人员(考生须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请“安康码”)方可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两科一套试卷,满分12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60%,《法律专业知识》约占4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时政、政治、经济、人文、国情、省情等常识以及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内容;《法律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法律常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4.疫情防控: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且 “安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笔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招考岗位计划数为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名单;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携带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与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测试标准按照《2020年利辛县公安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执行(附件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六)成绩合成
笔试与体能测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合成,依据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得分高低排序,笔试分数相同的,以《法律专业知识》得分高低排序。
合成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测试结束后10日内,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入围体检人员,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成绩(合成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为准。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法律专业知识》得分高低为准,再相同的同时参加体检)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成绩(同上)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十)公示
拟聘人员统一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并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劳务派遣。
工资标准:待遇参照现有辅警工资标准执行。
本岗位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人员中选拔人员:本岗位选拔人员与原专项岗位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待遇:享受原专项岗位待遇,另每月增加300元岗位补贴。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退回原专项岗位。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成立利辛县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相关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
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考工作。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委监察委和社会监督。
1.参加招考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公告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县公安局0558-8700765
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58--8812151。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558--880023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利辛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考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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