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直事业单位选聘51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选聘计划51名。选聘对象为本市所辖县市区(含广德市)直和乡镇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为九级及以下职员)。中央、省驻本市所辖县市区(含广德市)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也可参照报名。
一、报名考试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2日16:00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由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拟于1月初开展,具体时间将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考场统一设置在宣城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前7天,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及时阅读并遵照执行。
设置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2.面试。面试由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通知将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面试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面试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体检和考察资格。另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还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2019年12月以前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级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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