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休宁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休宁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中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海阳中学(初中部)等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岗位、计划数如下:
序号 |
岗位 |
计划数 |
备注 |
1 |
初中数学 |
4 |
海中2人,二中2人 (按总分从高到低选岗) |
2 |
初中语文 |
1 |
海阳中学 |
3 |
初中英语 |
1 |
海阳中学 |
4 |
初中体育 |
1 |
海中中学 |
5 |
初中历史 |
1 |
海阳二中 |
6 |
小学语文 |
8 |
海阳一小1人,海阳二小7人 (按总分从高到低选岗) |
7 |
小学数学 |
9 |
海阳一小2人,海阳二小7人 (按总分从高到低选岗) |
8 |
小学英语 |
1 |
海阳一小1人 |
9 |
幼儿 |
5 |
中心幼儿园(城南分园) |
二、选调对象
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的公办教师(校长、副校长除外)。
三、选调条件
1.初中需具有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现从教学段不限);小学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近三年有所报的学科任教经历;幼儿园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入编的教师(定向乡村教师除外)。
3. 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
4.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调:
1.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处理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人员。
3.其他不适合参与选调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发各校,报名教师到学校领取。
2.报名地点:休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政府大楼419室),咨询电话0559-7516179。
3.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按照条件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选无效。
(2)报名材料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获奖、表彰证书及教育教学业务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文件类可用复印件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确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经编制所在学校审核的《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以上材料于8月1日—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提交人事股审核。审核合格的同时领取准考证。
(二)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面试+教育教学业务考核相结合进行。
小学:个人总分(100分)=个人面试成绩得分(满分70分)+教育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得分(满分30分)。
初中、幼儿园:个人总分(100分)=个人面试成绩得分(满分80分)+教育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得分(满分20分)。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组织面试,择优录取。各岗位报名人员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1.5:1。
1.面试
(1)面试方式:试讲。面试教材版本:现行学校使用教材(小学4-6年级;初中、幼儿园全部)内容。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2)面试时间:8月4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8:10分以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3)面试地点:海阳二中。
(4)面试成绩计算:以100分计算,按小学70%(初中、幼儿园80%)折算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公布:休宁县政府网。
2.教育教学业务考核
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评分总分小学30分,初中、幼儿园20分。根据考生所提供的个人综合能力材料和教学成绩,由考核组进行审核评分。
3.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
根据选调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中最高分、次高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上岗手续。
休宁县教育局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