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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宿州砀山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09 16:31      来源:砀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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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砀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度砀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砀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砀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见附件),招聘(计划)岗位信息将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1、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dangshan.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正确填写《砀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在4月20日16:00前可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2日17:00前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缴费,4月29日可到砀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216室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已成功缴费且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24日12:00至17: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4月21日9:00-11:00对网上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县人社局三楼306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9日8:00-5月11日17:00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20分。
 
本次考试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和相关网站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 “服务基层项目” 人员。上述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砀山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地址:砀山县道北中路劳动保障大厦306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加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资格复审。
 
2.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等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二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砀山县政府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务咨询电话:0557-8095278(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57-802519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7-809532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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