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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六安裕安区罗集乡比选村级后备干部人选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23 09:42      来源:裕安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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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罗集乡2024年公开比选村级后备干部人选公告

 

为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返乡工作,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罗集乡公开比选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就公开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比选计划
 
本次共公开比选村级后备干部4名。
 
二、比选对象及条件
 
比选对象为具有罗集乡户籍、婚嫁入本乡或因升学、参军等原因户籍迁出的原本乡户籍人口、比选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罗集乡或在周边具有固定住房,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自愿在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5.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当年可拿毕业证的除外);
 
8.现役军人;
 
9.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10.其他不得参加比选的情形。
 
三、公开比选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填写《罗集乡村级后备干部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是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所需材料到罗集乡政府三楼党建办(315)报名。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比选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予以通过。不符合比选报名条件的不予通过;提交的证件、材料存在问题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补充完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及应变反应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三)考察
 
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家庭情况等进行复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五)聘用
 
管理公开比选结束后,统一安排到村,试用期3个月,拟任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聘用期内,凡违反相关纪律和制度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聘。条件成熟的,可按程序推选进入村“两委”班子。
 
四、其他事项
 
1.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应确定本人符合比选岗位资格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工作监督
 
比选工作由罗集乡党建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罗集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比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罗集乡党建办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2271301
 
监督电话:0564-22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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