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安徽六安霍山职业学校招聘编外专业课教师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21 09:27 来源:霍山县人民政府
安徽省霍山职业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专业课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霍山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财会班专业课编外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财会班专业课编外教师2名。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敬业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历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学科计划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于2024年5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到教育局四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填写《霍山职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财会班专业课编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书等材料、一寸彩色证件同底版照片3张。其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前仍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并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岗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3.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2024年6月1日,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于6月1日上午7:00前到达考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霍山职业学校慎行楼(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园区)
(3)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执教基本理念、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教材理解能力。
(4)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置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录取办法
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学历高的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学历相同,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的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均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的,主考官赋分高的优先录取。
5.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符合要求范围内),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6.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7.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严格考察,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不予正式聘任,不承担任何责任。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五、薪酬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新进同等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六、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564-5229936 0564—5027576
监督电话:0564—5229917
霍山县教育局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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