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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东至县引进高层次人才2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19 17:06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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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2024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编委研究决定,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4年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24名。具体单位、岗位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东至县2024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和学历要求;
 
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含)以后出生;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有关事项:
 
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认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考人员在7月4日14:00前可随时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同一岗位的引进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6日14:00至16: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6日18: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要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对资格审核情况及时进行反馈,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东至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地址:东至县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5292981。)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复审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其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5.同一岗位如报名人数较多,采取先比选、再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为确保引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1.同一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引进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东至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结合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信息,均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东至县委人才办、东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6-7011130(东至县委人才办)
 
0566-5292981(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7026613(东至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东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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