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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天长市水利局机关综合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1-02 09:34      来源:天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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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水利局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水利系统人才资源配置,充实财务专业技术人员力量,面向全市各镇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水利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选调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天长市水利局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天长市各镇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
 
(二)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三年以上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12月), 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书;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计算: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书人员年龄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报考选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于2024年12月31日在天长市政府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5室(天长市广陵中路58号)。咨询电话:0550-2510020。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年度考核等材料,并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天长市水利局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选调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报考人员务必于2025年1月9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四)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水利局会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天长市水利局将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由选调单位负责,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转聘手续,进行编制关系调整。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天长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550-7770765)。
 
本公告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天长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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