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招聘14人 1月10日报名
关于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面向社会人员开展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14个岗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7.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在京、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9.所有岗位均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10.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时间均截止到报名之日),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内容要清晰、整洁;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必须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时间: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9:00—14:00。
2.地点: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办公室(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一层大厅北侧羽毛球场对面)。
参考乘车路线:乘114电车,121路,355路,360快车, 425路, 611路, 664路,698路,714路,740路,79路,913路,952路,982路,983路,992路,运通101线,运通113线,运通114线到南坞站下车。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涉及人事行政关系进京,需提供人事行政关系进京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职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二)笔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笔试成绩将通过海淀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对外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考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四)面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的原则综合汇总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海淀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对外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招聘单位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1.《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