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通州区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通州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 间
2016年1月11日(周三)——13日(周五)
上 午9:00—11:30 下 午13:30—16:00
二、地 点
考试录用公务员: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13号三楼西侧);
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13号五楼东侧)。
三、考试录用公务员须携带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签名);
2、笔试成绩通知书(本人签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所报考职位“政治面貌”要求党员或团员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所报考职位“其它条件”要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的,需提供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
6、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以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2017年应届毕业生:
8、除基本材料中1-5项外,还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9、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第8条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三)2017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10、除基本材料中1-6项外,还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四)2017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
11、除基本材料中1-6项外,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四、大学生村官(选调生)须携带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笔试成绩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
7、北京市招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表(获得相当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8、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公务员管理科 81510152
村官办(选调生) 81534359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