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石景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见职位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7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师系列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执业资格。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受理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毕业生职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为各单位,详情请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2)非毕业生职位(社会招聘职位):报名时间为 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为石景山区八角西街95号石景山教育分院南楼(详见楼内示意图)。
2、报名须持材料:
(1)报名表(网络下载,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 1寸免冠照片2张;
(5)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8)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
3、报名流程: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教师职位为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会计职位为专业知识(可以使用计算器);其他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考场分布图详见考场院内张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布(http://www.sjsedu.net.cn)。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jsedu.cn/)公布面试和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天。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延至下一人。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jsedu.net.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
1、《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