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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西城区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2-11 13:49      来源: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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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西城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组织部、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统一组织实施北京市西城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参加报考西城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2月13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具体复审时间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三、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二层礼堂(北京市西城区南草场街22号,方位图及乘车路线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在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

  (二)2019年2月12日下午17:00之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

  (三)明确表示放弃报考职位面试的。

  五、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报名表一式2份(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二)成绩通知书(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社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携带2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五)对于报考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

  1.国内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除提供(一)至(四)项所述材料,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对于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最高学历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报考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国(境)外应届毕业生:对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人员除提供(一)至(四)项所述材料,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对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人员除提供(一)至(四)项所述材料,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护照和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六)“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职位:如报考人员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一)至(五)项所述材料;如报考人员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除提供(一)至(四)项所述材料,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如报考人员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仅需提供(一)至(四)项所述材料。

  (八)对于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除须携带(一)至(五)项所述材料外,还须携带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和学校盖章的《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

  (九)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除须携带(一)至(四)项所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残疾人证》等有关材料。对于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有困难的残疾人考生,可采用他人代理的方式参加审查。

  报考人员持以上材料按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到场接受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上述要求的审查材料。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公告及政策执行。请报考人员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对资格复审有问题需要咨询时,及时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面向社会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组织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