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面试通知
关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笔试成绩已经公布,将进行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注意事项
(一)复审时间
2020年2月3日至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因可能存在复审资格不符,需要递补考生参加复审的情况,为给递补考生准备时间,请尽量于2月3日、4日参加复审)。
(二)复审地点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号楼东侧接待大厅(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东门,近地铁6号线东夏园站)。
(三)复审材料
1. 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请填写完整,有照片)。对于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对于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必须符合在国外学习满一年)。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相应学位、教育部学历认证、使领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学习尚不满一年(以公安机关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为准)的,请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承诺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材料。如期满后无法提供或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将失去录用资格;
4.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 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网上可以查询打印),档案存放证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签订合同、未上社保的,提供盖章的单位证明。
6.报考宏观政策研究岗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报考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财务岗的,需提供一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本人确实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携带以上材料参加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确定首批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情况和招考公告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首批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该名单拟于2月10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beijing.gov.cn/)公布。
三、面试及注意事项
面试将于3月2日至3月8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联系电话:55590491(非复审时间);
55591525(复审时间)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