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一批)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校,先后获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WFCP2020世界职业教育卓越奖。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和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的要求,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京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岗、辅导员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
(2)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
2.非应届毕业生:
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且已在国内就业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过的人员。
3.博士后出站人员:
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2022年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完成出站手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无任何不良记录。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4.各岗位均要求相关专业背景,各阶段学历均为经教育部批准或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
四、岗位详情及应聘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等详见《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一批)》(附件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需求表(第一批)》(附件2)。
(二)应聘方法和考核流程
1.符合条件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应聘人员信息表(第一批)》(见附件3),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拟定:应聘岗位+姓名,应聘报名截止时间至2022年3月6日16时。
2.学校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简历筛选。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短信方式发送复审通知,复审方式为在线查验能反映个人情况的材料原件(彩色照片),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3.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面试初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面谈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教师岗另设试讲环节。
(1)教师岗:
面试初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初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初试人数1:6的比例进入面试复试。
面试复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复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复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
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试讲并评分。按照面试复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试讲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岗人选。
(2)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
面试初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初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初试人数1:6的比例进入面试复试。
面试复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复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岗人选。
4.用人单位组织试岗(不超过1周),并对试岗人选的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5.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1)教师岗:学校按照面试复试、试讲、试岗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2)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学校按照面试初试、面试复试、试岗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6.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后,拟聘人选按照学校规定自行体检,并接受学校的心理测试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栏。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bjczy.edu.cn)“人才招聘”栏。
(二)工作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特别提醒:诚实守信
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考察环节中如有弃权者,学校将按分值高低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录取人数按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复数计算。
(五)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0515229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邮编:101101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需求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