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24年北京怀柔区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09 13:25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怀柔区2024年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现将2024年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怀柔区2024年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报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考生可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至9月13日下午16:00期间,携带报名表(附件一)到各用人单位提交报考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核,地址详见《怀柔区2024年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二)中备注的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址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需求表“其它条件”中所需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须提供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6.面向随军家属岗位还需提供:现役军人家属证明;军人家属随军调京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所属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公章);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属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公章);无业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复印件加盖所属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公章);人事档案在京证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未领取自谋职业奖励金证明。
(二)领取准考证
请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考生于9月19日上午9:00-9月20日下午17:00,到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分别针对申报事业单位不同性质岗位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基本能力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四项能力为考察对象。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周六) 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合格标准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成绩合格线为60分,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预计于2024年11月进行,面试公告将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公布。面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只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当日当组面试平均分的考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三)公布综合成绩
预计2024年11月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公布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个人综合成绩进行核定。
2.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公告将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体检当天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综合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报名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二)如遇考试调整等事宜,将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附件:
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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