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重庆大足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0人启事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23 10:40 来源:飞驶特人才网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派往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招聘启事
为满足大足区消防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充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培训合格后,派往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所属救援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0人。
三、工作内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信息通信、驾驶员等工作。
四、招录条件:
(一)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自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二)男性,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具有消防专业技能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为(身高-110)±20%范围内,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特别好的可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素质好,无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征兵体格检查标准》。
(四)符合征兵招录政审条件。
(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消防专业技能者;
2.身体素质特别优秀的;
3.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
4.具备网络及通信基础知识;
5.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6.具有一定特长的。
(六)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止。
(二)报名地址:下载附件填写《大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并带齐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学历证书、驾驶证、职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证件照2张前往下列地址之一进行报名。
1、大足区智凤街道茅里堡3组1119号区消防救援支队409室(大足东收费站下道口旁)
2、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276号人力社保局智慧人才大厅(南门派出所旁)
联系电话:43723324,刘老师。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消防救援支队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未通过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已经修完相应学历全部科目且成绩合格,毕业证正在办理中的,需要由其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加盖公章)。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体能测试×60% +面试成绩×40%)。
1.体能测试: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反映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通过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招录对象,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1:1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九、录用和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24小时值班备勤。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享受每月8天假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公休假。政府专职消防员月工资为35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职业补贴等。等级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年度考评奖、加班补助等另行计算。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晋升四、三、二、一级政府专职消防员(需满足相应工作年限及通过相应职业鉴定),等级工资按照四级300元,三级900元,二级1800元,一级3000元进行发放。年度考评奖按照6000元/年进行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住宿及伙食参照消防员标准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安排。
(二)支队委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合同工资的80%),并组织为期2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期间每月4天假期(支队统一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分配到区消防救援支队所属救援站工作。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且希望长期从事消防事业者,支队将择优选派参与驾驶、通信、无人机操作等岗位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承担。
(四)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支队工作期间可就读支队合作高校,提升全日制学历层次并享受学费优待政策。
(五)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消防员。
本简章由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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