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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面向中南大学定向选调2021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20-10-12 10:56      来源:中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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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调生】重庆市面向中南大学定向选调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选调一批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中南大学2021届应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

  二、选调专业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专业要求:

  (一)大数据、智能化等相关专业: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电路与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装备制造类(自动化、机械工程、车辆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工业设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能源动力类(电气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

  (二)经济金融及现代管理等相关专业: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统计学类、电子商务类、工商管理类(审计学、会计学、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技术经济及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三)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专业:规划建设类(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现代物流类,生态环境类(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四)医药卫生等相关专业: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科学类、药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限专业:①综合成绩排名列所在学院或所学专业年级前20%;②获得过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③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④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⑤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以及各部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2020年10月26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四)2021届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截至2020年10月26日,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七)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26日10:00至2020年11月6日17:00登录七一网(www.12371.gov.cn)“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报名考生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打印《重庆市定向选调2021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所在学院党委初审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核准推荐并加盖公章(新校区毓秀楼308,盖章后就业指导中心留1份推荐表,另1份考生留存用于报名上传)。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及学校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的《重庆市定向选调2021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1)照片或扫描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2. 资格初审。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单位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 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0年11月8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4日23:00,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2月5日,在北京、上海、武汉和重庆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就近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可于2020年12月中旬登陆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三)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12月中旬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布。

  (四)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核查考生档案,以及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重庆市定向选调2021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示7天。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生成绩、单位需求、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博士研究生一般分配到市级机关或区县级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一般分配到区县级机关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岗位,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鼓励大学毕业生自愿申请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为加强选调生培养锻炼,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适时安排到乡镇(街道)、村进行锻炼。

  (三)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可参加上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或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享受所在区县同层次人才的引进优惠政策。

  (五)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费和体检费。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时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招录简章、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网上报名和考务咨询:023-63897018

  政策咨询:023-63898727,023-63896932(兼传真)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