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梁平区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梁平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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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报名范围:
工作地在区内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的。
(6)尚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5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16日。
报名地点:
区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中心4号楼四楼426室)。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梁平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3)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同时提供同底电子照片,在现场报名前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后发邮箱lpzgb@163.com或现场报名时拷盘提交。
(5)遴选报名承诺书。
(二)考试
考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名额。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及拟调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及各遴选单位进行公示。
1.笔试
考生于2021年6月25日在区人力社保局专技科(行政中心4号楼426室)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常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专用教材。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比例为2:1。根据遴选岗位的名额,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同时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一天的下午6:00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岗位名额比例达不到2:1,相应递减遴选名额(四舍五入),若某一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职位1名遴选指标。
2.面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指标比例低于2: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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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考察人选
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再依次比较学历、近2年年度考核等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建考察组,参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考察办法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再次进行资格复查。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遴选人选。
考察以及后续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后,对遴选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遴选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咨询电话:53224012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遴选单位 |
职位名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遴选名额 |
选聘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区统计局 |
区统计服务 中心 |
统计 |
专技十二级以上 |
1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经济学类,统计学类,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税务与会计,工业会计,企业会计 |
35周岁以下 |
无 |
|
2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园林绿化 管理所 |
现场管理 |
九级职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植物保护、园林、园林工程、风景园林 |
35周岁以下 |
无 |
|
3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
专技十一级以下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限男性 |
从事矿山井下和危化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劳动强度大 |
4 |
区教委 |
区教育考试 中心 |
教育考试 |
九级职员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无 |
教育系统内 |
5 |
区教委 |
区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 |
学生资助 |
九级职员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无 |
教育系统内 |
6 |
区教委 |
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
网络管理 |
专技十二级 |
1 |
本科 |
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网络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管理,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信息安全,信息安全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教师资格证 |
教育系统内 |
7 |
区教委 |
区教育结算 中心 |
会计核算 |
九级职员 |
1 |
本科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从事会计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
|
8 |
区教委 |
区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
工程建设与政府采购 |
九级职员 |
2 |
本科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 |
40周岁以下 |
具有工程建设或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经历 |
|
9 |
区民政局 |
区养老服务 中心 |
综合管理 |
专技十二级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无 |
|
10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
档案管理服务 |
九级职员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无 |
|
11 |
区公安局 |
区警务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
车辆驾驶与管理 |
工勤4级及以下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 |
40周岁以下 |
退伍军人;男性 |
|
合计 |
12 |
附件2
梁平区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部门): 报考职位: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 历 (学位) |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现任职单位 |
||||||||||
现任职务 (岗位) |
任现职 (级)时间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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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 |
|||||||||||
工作简历 (注明职位要求经历) |
|||||||||||
梁平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意见 |
|||||||||||
备注 |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正式在职在编职工。经研究,同意该同志参加2021年梁平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特此说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位负责人签字”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
附件4
遴选报名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2021年梁平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等相关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1.本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复印件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选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
2.遴选调入后,本人同意将原编制转变为遴选单位编制性质,服从单位的人事安排,按照新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3.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