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招募实习生岗位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 关于招募实习生岗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涪陵区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助力“十个新提升”,精准引进符合“十四五”规划和产业发展的优秀人才,结合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岗位需求,现将招募实习生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实习生岗位招募人数5人。
二、招募范围及对象
(一)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985、211院校优先。
(二)专业要求:计算机、通信、电子信息类等大数据智能化相关专业,或曾从事软件研发相关工作1年以上。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计算至2021年6月)。
(四)其他要求: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无涉嫌违法犯罪或失信行为。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9:00至7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请各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sj8011@163.com,邮件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人,肖老师,电话:18983328332。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学位证等扫描件或照片,《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实习生岗位申请表》(附件1)和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
(二)简历初审
由涪陵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简历初审,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邮件通知,请考生仔细阅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经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参加面试。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4.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实习生。
四、实习
实习时间为4周(28天)。
五、其他事项
1.签订协议。实习签订协议,给予一定报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择优推荐。根据实习情况,择优推荐报考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岗位。
本公告由涪陵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解释(注:涪陵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是涪陵区大数据发展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附件: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明显,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为保证广大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请报考人员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本人所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一、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对来自中风险地区和低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报名及考试考核时须持健康码绿码。
二、参加报名及考试考核的考生应在报名及考试考核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健康码。参加报名及考试考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场所及考点,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考试考核答题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及考试考核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健康码的,以及考试当天,报考人员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并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考核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考核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招考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