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订单定向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59人简章
云阳县事业单位2021年考核招聘订单定向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基层定向培养计划人员考核招聘乡镇学校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计划及对象
(一)本次拟招聘人数59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为:
1.我市为云阳县乡镇(中心)卫生院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全科医学生;
2.2021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云阳籍);
3.我市为云阳县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
4.云阳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即在1990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考核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审查资格的方式,分别由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教师岗位联系电话:023-55138681,卫生岗位联系电话:023—55339502。
3.报名时须将如实填写的《云阳县2021年面向基层定向培养计划人员考核招聘乡镇学校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4)按各主管部门要求扫描后上传。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防疫等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等前往参加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主管部门建立的QQ群或微信群。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的,不得进入本次考核招聘后续环节。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金码”。面试当天入场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材料、健康码,已接种新冠疫苗的,同时提供接种证明,同时提供行程绿码。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非金码,不能提供行程绿码,以及面试当天报考人员进入考点前,因出现体温异常(≥37.3℃)、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面试(并承担相应责任)。
5.经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请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疫情防控零差错、零失误,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安全圆满完成。(二)考试考核
1.A类岗为卫生临床岗和化学教师岗(教育免费师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招聘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取消聘用资格。
A类岗考核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unyang.gov.cn/)和主管部门建立的QQ群或微信群。
2. B类岗为小学全科教师岗和幼儿教师岗(2021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
(1)采取笔试和在校期间成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B类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在校学业成绩×60%。
其中,小学全科教师在校学业成绩计算:学业成绩=〔(三峡学院平均分+重庆师范大学平均分)÷2〕×(个人在校学业成绩÷就读学校平均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unyang.gov.cn/)和主管部门建立的QQ群或微信群。
(3)答题方式:本次考试采用机读答题卡作答,请自带2B铅笔等考试所需用具。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校学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均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均不再递补。
六、岗位确定
小学全科教师、2021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考生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按考生在校学业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选岗确定聘用单位后,考生不得更改或相互调换单位。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unyang.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云阳县最低服务满6年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聘用人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考核招聘咨询电话:
云阳县人力社保局: 023-5512967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云阳县2021年面向基层定向培养计划人员考核招聘乡镇学校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