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4人简章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巫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巫山人社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具有巫山县户籍或生源地为巫山,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1.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上述人员需先办理《就业创业证》后,方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3.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详见附件1)。
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1年9月16日9:00到2021年9月26日17:30截止。
2.报名地点: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98号县发展改革委302办公室,联系人:唐凤梅,联系电话023-57682933、18223938088。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户主页、本人页、人口增减页)、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及其他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人员。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养、专业能力、写作基础等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职位2倍人数且成绩高于60分的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和放弃应聘资格人员造成的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至体检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达到2:1。
体检合格后在巫山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示5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则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1名为拟聘用人员。明确为拟聘用人员放弃应聘的,则在相应岗位的体检人员中递补。
(五)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巫山县就业人才中心审查符合公益性岗位入库条件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按我县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政府补助标准(约1750元/月,含社保个人应缴部分)发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则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可续签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年。
(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录用人员工作岗位需服从单位调剂。
附件1.2021年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中会公开公益性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