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沙坪坝区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400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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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沙坪坝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委组〔2020〕2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本次入库人员只进行笔试考试。
二、选拔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400名进入后备库。有效期为一年。
三、选拔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82年5月18日至2004年5月17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能吃苦耐劳,愿意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可加分:
1.职业资格类加分:具有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1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3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4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6分;以上获得职业资格有重复获得的,以最高加分为准。
2.退役军人加分:在服役期间荣获团以上嘉奖、优秀士兵的,笔试成绩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3分,荣立二等功的,笔试成绩加4分;荣立一等功的,笔试成绩加6分。以上荣誉有重复获得的,以最高加分为准。
3.重庆市沙坪坝区户籍的,笔试成绩加3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
5.具有社区工作经历2-4年的,笔试成绩加2分;具有社区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3分。
注意:以上各项加分以最高加分为准,各加分项可叠加,总加分不超过10分。
四、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入库资格。
本次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5月18日(星期三)9:00至5月20日(星期五)18:00登录“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cqspb.gov.cn/)—“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为保证广大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请仔细阅读《2022年沙坪坝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笔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1)。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符合加分规定的,请务必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在“是否有加分”栏中勾选对应项,此填报将作为笔试成绩加分的统计依据,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报名提交成功后,及时登录“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cqspb.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等原因而未能审核通过,系统将提示报名未通过,请于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未及时进行修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09:00—5月29日(星期日)10:00。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登录“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cqspb.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时事政治、市情区情、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相关知识等。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为5月29日(星期日)10:00—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入场时现场签署《2022年沙坪坝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笔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考前14日行程均在重庆市内;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包括笔试答题环节),做好个人防护。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6月6日—6月8日登陆“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cqspb.gov.cn/)查询本人笔试及加分总成绩。
(四)现场资格审查
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分(含)以上、从高到低取前550名(含)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将在“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由沙坪坝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6月9日—6月1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详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马道子92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备有加分项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职业资格的需提供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②退役军人立功受奖情况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和立功受奖登记表复印件。
③重庆市沙坪坝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④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在社区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现就职于沙坪坝区村、社区的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镇(街道)出具同意报考的说明。
⑤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经党组织审批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于档案资料的,需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写“此材料复印于档案,与原件相符”,并签经办人姓名,再加盖复印单位公章。
资格复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库资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出现缺额时,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变更通知
选拔过程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在“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cqspb.gov.cn/)—“政务公开”—“公告公示”发布最新通知,必要时采用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掌握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公示拟选拔入库人员名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入库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分数(含笔试成绩及加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后备人选库的使用
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入选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库人员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选拔入库。各镇街按照《沙坪坝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库管理办法》有关程序和要求从后备人选库中选用人员,确定拟用人选,组织面试、体检。各镇街确定拟用人选后,将拟选用情况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违法违纪等联合审查,最终确定人员。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永久取消入库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考试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简章由沙坪坝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人及电话
(一)简章相关政策咨询:王老师:023-65420073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谭老师:023-86868837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2022年沙坪坝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笔试应试人员
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为保证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笔试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和电子均可),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考前14日行程均在重庆市内,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并现场签署《2022年沙坪坝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笔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前24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14天内离渝返渝的考生。
(六)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四、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如违反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永久取消入库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在“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cqspb.gov.cn/)—“政务公开”—“公告公示”发布最新公告,必要时采用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掌握笔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2
2022年沙坪坝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笔试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沙坪坝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笔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1. 考试前21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2. 考试前14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3. 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 考试前14天内未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 考试前14天内行程均在重庆市内。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