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第二批)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
3.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22年5月31日前已经取得毕业证);
4. 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5. 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二)加分条件
1. 复员、退伍军人加1分;
2.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加1分;
3. 研究生毕业加2分;
4. 考取国家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分别加1分、2分、3分。同时获得两个以上社工师职业资格的,取最高分加分。
5. 与镇街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社区协管员,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按工作年限每1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以上加分项可以累计加分。
(三)不予招聘范围
1. 政治上的“两面人”;
2. 涉黑涉恶问题人员;
3. 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4.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人员;
5.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审判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人员;
7. 被开除公职人员;
8. 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9. 近五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人员;
10.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 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情形。
三、招聘岗位
社区工作者3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街道将招聘简章,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疫情防控等要求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部门镇街——谢家湾街道——动态”专栏进行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周二)至6月7日(周二)(5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周三)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补报。
(二)报名地点:谢家湾街道红色管家服务中心会议室(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55号二期万象润街19—2—1号1楼)
咨询电话:88290071(张老师)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手续:
1.报名要求。请报名者报名时提供最近14日内的行动轨迹情况、渝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报名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且2次采样均须在重庆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进行报名。无法提供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进入报名场地。
2.报名材料:(1)报名表1份(附件2),须填写完成并张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毕业证(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截图纸质件)、学位证书、退伍证、社工职业资格证及相关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分项材料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完成后不再接受新材料;(3)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报名者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不少于招聘名额的3倍才能进行考试。如果低于3倍的,需调减招聘名额达到3倍要求后开考。考生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其中:
(一)笔试
分值占5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社工专业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二)计算机考试
分值占10%,主要内容为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应用。按笔试成绩×50%+计算机考核成绩×10%+加分之和,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分值占40%,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要结合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实际,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得分按40%计入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成绩×10%+面试成绩×40%+加分,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六、体检、政治审查
(一)确定考察对象。街道党工委按照总成绩1: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并报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区级联审。
(二)体检。对联审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街道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报名者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如果又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
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
序号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文化 要求 |
相关要求 |
岗位简介 |
1 |
社区工作者 |
3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 2.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软件和一定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及文件档案管理。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交流能力,思维清晰敏捷,有相关的群众工作经验。 4.性格开朗,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能接受临时加班安排。 6.获得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资格的优先;复员、退伍、转业军人优先。 |
在社区从事文字、城市管理、社保等相关工作 |
附件2: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附件3:
谢家湾街道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谢家湾街道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相关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
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市外考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手机APP完成注册),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不得离开本地、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考试当日
(一)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当周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且2次采样均须在重庆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考前48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以实际参加第一天考试日为基准,每次入场查验时,只需提供同一份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即可,无须进行多次核酸检测。
(二)考试当天,“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黄码和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六)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四、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驻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场地。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4)。考生阅读本公示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街道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简章》发布同一渠道,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