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美术学院招聘博士工作人员33名公告
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单位简介
四川美术学院创办于1940年,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院校。现有九龙坡区黄桷坪校区和高新区大学城虎溪校区,占地总面积1200亩。学校已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选址150亩,拟兴办国际设计学院(中国西部艺术港)。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导向,素以“出人才、出作品”著称。涌现出叶毓山、罗中立等杰出艺术家,创作出《收租院》《父亲》等精品力作,“伤痕美术”“乡土绘画”塑造了中国美术历史新高度。近年来,学校以艺术赋能乡村振兴与城市更新,服务国家战略与地方急需,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效斐然。
学校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4个一级学科,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2个专业学位点,均为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其中美术学、设计学列为重庆市一流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4个一级学科均上榜,其中美术学获评A-、设计学获评B+,学科实力居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建有24个本科专业,均为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18个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美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生7500余人。设有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实验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公共艺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通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视觉艺术研究院等教学研究机构。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教育事业取得迅猛发展,建成了一流的专业美术馆和图书馆、一流的艺术创作社区、一流的艺术教学示范中心、一流的创新创业“众创空间”,在全国专业美术院校中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
学校确立了“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美术院校”的办学定位,设立了“培养学术研究与创作实践融通的创新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了“大平台+多通道”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理论与实践、传统与现代、观念与图像、媒介与方法、学校与现场互动交融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本、硕、博多层次的办学格局。201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一致肯定:四川美术学院历史辉煌,成就卓越,艺术英才辈出,社会影响广泛,是一所特色鲜明,水平一流的艺术院校,是能够代表重庆乃至中国艺术走向世界舞台的高等艺术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员3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应聘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应聘。在境内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通过四川美术学院招聘网(网址:http://zp.scfai.edu.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按网页提示和要求上传所需电子材料(含印证材料、电子登记照等),提交并完成报名手续。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在此期间,如某一岗位招聘计划已完成,则该岗位不再接受系统报名)。
(二)资格初审
学校用人二级单位对照岗位应聘要求依程序完成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并达到单位岗位要求的,由用人二级单位向学校进行推荐,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023-65921033)。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的考核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综合面试等方面。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核项目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考核博士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专业技能测试
1、专任教师岗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创作科研水平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创作科研水平考核根据专业类别可采取现场作品展示、代表作评分或限时创作、学术讲座并结合代表性成果等方式进行考核,分值100分;教学能力考核采取试讲、说课、案例分析或现场示范等形式对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创作科研水平考核成绩×5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研究岗、教辅岗、辅导员岗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为岗位工作能力考核。根据不同岗位特点,结合代表性成果,采用讲座、公文写作、案例分析、模拟或完成实际工作任务等方式进行岗位工作能力考核,分值100分。
3、具体测试形式、要求、时间及地点等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者。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无分值,以结果是否异常来判断合格与否,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时间及地点电话或邮件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专业技能测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开展。
招聘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复审材料(附件5),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四)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电话或邮件通知。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四川美术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四川美术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四川美术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四川美术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若递补人选专业科目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递补规则递补一次。需递补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8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scfai.edu.cn/rsc/)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给予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拟聘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