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街道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工作人员5人简章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街道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市政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执法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招聘5名城市管理协管工作人员,从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订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聘用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城市管理的工作需要。
3.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以下。
4.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双眼视力正常。
5.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懂计算机操作者、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包括免予起诉)的;
2.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正被司法机关审查的;
4. 正在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四、岗位职责:根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协助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8月11日(工作日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 报名地点:歌乐山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003250,联系人:陈老师。
3. 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须考生本人到场报名方可有效。报考时,自行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完善后,同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 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六、考试流程
1. 笔试(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基本办公操作考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5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2. 面试(100分):通过面谈交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50%。
3. 体检:通过考试者,按照1:1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 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查。
5. 公示:以上程序完成后,对拟聘用人员在街道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在体检、审查、公示等环节发现有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时,从进入面试人员中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聘用名单。歌乐山街道社事中心将电话通知被聘用人员报到的时间、地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歌乐山街道社事中心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派遣机构与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三)协管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严格按照《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执行,同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歌乐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歌乐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