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市彭水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本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彭水县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除明确规定外,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彭水县教委七楼大会议室(彭水县汉葭街道民族路117号)。联系电话:023-78446010。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核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2022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3.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彭水县人社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的原则,“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按成绩选岗位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报考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附件1)。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高者、特岗三年服务期获县级(含县级部门)获奖次数多者优先选择,如均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八、拟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等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将在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在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23-78446010(县教委)、023-78496338(县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彭水自治县2022年从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中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