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綦江籍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綦江籍2022年应届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要求
1.具有綦江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离校2年内指2020年9月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上的日期为准)的高校毕业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2.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注册工商信息人员(含: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监事等);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其他不得招聘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审查及测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测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家庭户口本原件及《报名登记表》(附件)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三角镇以外人员需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交至三角镇党群办(三角镇人民政府A308办公室)。报名对象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现场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4.镇级联审。报名截止后,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镇纪委、平安办、社保所等相关部门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联审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试环节。
5.综合测试。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突发事件能力和现代办公工具使用熟练情况等。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6.公示。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取前2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及成绩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我镇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试用期1个月。我镇给予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并按规定享受其他有关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或者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简章由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1260113。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