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费师范生_公费医学生46人公告
南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我市为南川区订单定向培养的2022届全科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全科医学生定向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对象
(一)招聘名额:本次定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南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我市为南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40名;
2.我市为南川区订单定向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5名;
3.我市为南川区乡镇(中心)卫生院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全科医学生1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
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包含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区教委、区卫健委分别负责。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详见《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核。
(一) 报名及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8月19日8:30-18:00。
2.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
小学全科教师岗、幼儿教师岗:请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电子扫描件传邮箱769777415@qq.com;
卫生临床岗:请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电子扫描件传邮箱157485777@qq.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区教委、区卫健委分别发放电子《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携带身份证、疫情防控相关证明等材料按时参加考核。
(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当天开展现场资格复审,由区教委、区卫健委分别负责。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后,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纸质件交工作人员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本次考核招聘后续环节,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一)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小学全科教师岗、幼儿教师岗面试方式为“试讲+综合面试”,试讲、综合面试分值各100分,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不少于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处理教材、教学理念、驾驭课堂的专业能力和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卫生临床岗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知识水平、适岗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核时间初定于2022年8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考核总成绩
小学全科教师岗、幼儿教师岗: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卫生临床岗: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试讲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于考核结束当天在候考室公布,考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务公开”栏公布。
(三)选岗
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公布后,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区教委负责通知),按照不同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不同招聘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名单,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于选岗前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务公开”栏公布。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cqwl.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岗位限额内,按有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公开招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南川区)教育系统从事中小学教育服务最低6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本简章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参加事业单位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考核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南川区人力社保局:023-71420469;
南川区教委:023-81110585;
南川区卫生健康委:023-7164838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南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1).docx
附件4:南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