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巫溪县事业单位遴选22人公告
巫溪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现面向我县基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巫溪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1.遴选范围:
(1)巫溪县行政区域内,在编在职、财政拨款的街道、乡镇辖区教师、医务人员;
(2)巫溪县行政区域内,在编在职、财政拨款的乡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宁河街道、柏杨街道、凤凰镇、城厢镇辖区)。
2.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须具有现所在单位2年以上的工作年限,且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2月(对年对月计算)。现所在单位指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近3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或处分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行文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67号,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402),咨询电话:51520450。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次公开遴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明确的“遴选资格条件和职位描述”,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应提供资料见附件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5.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2:1(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达不到2:1(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6.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表将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执行。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当日或次日分别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
(1)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类(E类)》中的《综合应用能力(E类)》;
(2)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的《综合应用能力(A类)》。
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2:1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该遴选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笔试成绩公示时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弃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进入面试的人员仍可参加面试,但该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4.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工龄长短的顺序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相关事项: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按报考该遴选职位面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按前述确定体检人员方式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对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人,3年内不得参加遴选和交流。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报考职位、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拟调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因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等手续。
九、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无关。
(二)考生在公开遴选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公告》在巫溪县党政办公网和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开发布,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