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重庆医科大学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应聘人员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周岁。
4.学历学位要求:工勤岗位一般应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
5.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各部门(学院)组织考评小组,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应聘人员开展招聘工作。
应聘报名
应聘者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本人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通过重庆医科大学招聘系统https://zhaopin.cqmu.edu.cn投递应聘材料(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环节
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考察、公示等环节由各部门(学院)依据《重庆医科大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三)聘用与待遇
按要求完成上述程序的,由招聘部门统一向人事处提交相关材料齐全后,人事处将安排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编外聘用期间实行劳务派遣,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薪酬按照学校及聘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励及本人应承担的保险费用等。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是补充和选拔人才的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回避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工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如有失实,部门和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将其退回派遣公司并免责。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2023年第8轮)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