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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巫山县遴选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9-13 09:24      来源:巫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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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巫山县辖区公开遴选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指标
 
本次公开遴选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3个,遴选指标3名(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巫山县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县管领导干部不纳入遴选范围。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5.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到聘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年龄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遴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3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巫山县党政大楼9楼)
 
(三)报名材料
 
《巫山县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考核登记表),首次进入事业单位聘用文件,现聘岗位等级文件,《巫山县公开遴选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现单位出具)。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复印人、复印时间。
 
(四)领取《准考证》
 
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9月16日(上午10:30-11:30)到巫山县党政大楼9楼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指标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指标。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人员可在9月15日19: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 笔试时间
 
9月16日14:00-16:00  《综合知识测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3. 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划定,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二)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2: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若该职位面试比例低于2:1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合格。
 
1. 面试时间
 
2023年9月17日上午9:00。面试人员报到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上午8:30前,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2. 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
 
考察实行等额考察,依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形,则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转聘
 
(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巫山县党政大楼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转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转聘手续,依据遴选单位岗位等级空缺情况重新确定遴选人员岗位等级。
 
八、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各单位要合理推荐参加遴选人员,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充分了解相关人员参加遴选的动机,从严审核,杜绝“陪考”行为,如县委组织部发现存在“陪考”人员,将追究单位责任,对“陪考”人员给予惩处,5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外遴选和办理转任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