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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公费师范生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27 17:08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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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26NC),现面向2024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二)面向我市为南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
 
  (三)面向我市为南川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但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线上报名。
 
  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均须在2024年5月25日8:30至5月31日11:30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的电子件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371409849@qq.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设置两个时间段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所有考生(含线上报名考生与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一:2024年5月25日8:30—11:30,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二:2024年5月31日14:30—17:30,地点:重庆市南川区教委人事科(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华路5号政府大楼四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见附件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有线上报名、现场报名考生均须带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面向我市为南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以及我市为南川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报考面向我市为南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以及我市为南川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的考生,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开考。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约人选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六、选岗及签订协议
 
  拟签约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报考该岗位的拟签约人员应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拟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岗完成后,拟签约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考试考核时间等原因造成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间有变动的,以现场通知为准),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南川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向系统外、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在6年服务期内提出流动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须按公费师范生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咨询电话:南川区人力社保局,023-71420469;南川区教委,023-81110585。
 
  (三)本公告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南川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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