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2024年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1-04 11:14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网络舆情监测与研究中心、四川省网络治理研究中心(四川省网信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计划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1. 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
报名时,省委网信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调对象范围。
2. 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省委网信办3个直属事业单位,共7个选调名额,其中:四川省网络舆情监测与研究中心管理八级及以下岗位2名,四川省网络治理研究中心(四川省网信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2名,四川省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八级及以下岗位3名。
3. 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如下条件。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情况不含在内),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③年龄应当符合《一览表》各岗位要求。
④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⑤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涉及年限(如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条件、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4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和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不满5年的。
④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⑤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⑥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⑦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⑧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每位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调中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18: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wxbjgdwrsc@126.com,以“岗位编号+姓名”为邮件标题。
1. 填写好的《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版及电子扫描件。
2. 填写好的《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excel表,附件2与附件3信息应当一致。
3. 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4. 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5. 报考者本人独立撰写的文稿3篇以上(电子扫描件)。
6. 报考者本人获得表彰奖励的证书、文件电子扫描件。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和比选
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开考比例为3: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人数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取消或调减该岗位数量。在资格初审合格的情况下,通过比选报考人员工作经历、专业背景、文稿质量、表彰奖励等,按照不低于3:1不超过15:1的比例综合研判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2024年11月29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反馈。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 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 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考生可电话询问笔试成绩。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1份。
②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鲜章)2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1份。
⑥《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更新至资格复审当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在“呈报单位”一栏注明“情况属实”并盖鲜章)。
⑦入党志愿书复印件1份。
⑧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综合管理岗A(编码202403)需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财务工作经历证明,人才发展研究岗(编码202402)和综合管理岗B(编码202404)需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综合文稿写作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根据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1. 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按照本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 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者到省委网信办进行为期2个月的顶岗试用,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综合考察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人选。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6600091(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机关党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6602080(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机关纪委)
附件: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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