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函
关于做好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函
闽委人才办〔2015〕2号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
申报工作的函
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已于2015年6月公布实施,规定对确认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类、B类、C类)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25-200万元安家补助,相应纳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中直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现函请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研究政策。此评价认定办法以用人主体认可、业内认同和业绩薪酬为导向,明确了引进高层次人才的4种方式,优化了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程序,实行按资格条件直接确认的机制,并对不同引进方式、不同类别的引进人才设定了相应的资格条件。请将评价认定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可从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网“政策文件”中下载)转发给1年内新聘人员,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对照资格条件,梳理汇总出本单位可直接确认的引进人才。
2、积极主动申报。《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确认实施办法》(闽人社文〔2015〕308号)已明确了申报材料、申报程序。请从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网或福建引进人才网下载“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直接向所在设区市人才服务窗口或设区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处、科)申报。
申报过程中,请注意把握好以下4点:一是把C类第8条作为申报重要依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引进人才年薪高于所在设区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即可申报,其中,重点企业达4倍(20万元左右),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达2.5倍(13万元左右);其他企业达6倍,事业单位达4倍。二是可以采取聘任前申报、再与拟引进人才谈薪酬的办法,进行申报。如有必要,可将招聘方案事先报备设区市委人才办(处、科)。三是今后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时,为避免纠纷,一般须约定:“支付的薪酬含政府资助,可将部分政府资助递延到年终作为考核奖发放,但应在聘任结束前全部发放到位,且不得将政府资助挪用于其他人才”。四是“近1年内来福建省工作”的条件,原则上按2014年6月26日之后正式签订聘任合同或发放首期薪酬把握。
3、及时反映问题。申报过程中,有疑问或发现资格条件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的,请及时向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处、科)或我办咨询、反映。
如果本单位所属行业或区域比较特殊,引才聚才难度较大、行业人才流动机会成本较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没有对应条件的,可根据“附则”及A类第14条、B类第24条、C类第14条的规定,向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处、科)提出制定本行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放宽评价认定条件的申请。
另,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6号)已于2015年6月印发实施,规定对确认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B类,台湾)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100万元安家补助,并按照《关于做好引进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如果有引进或新聘台湾人才的,请与我办联系,以便及时做好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
联系人:林忠庭 0591-87752152、15980286982
附件: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服务窗口一览表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服务窗口一览表
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
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2楼2号窗口 |
0591-83512771 |
福州市人才服务窗口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人社局窗口 |
0591-83826130 |
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人才服务窗口 |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服务大厅22号窗口 |
0591-63198717 |
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窗口 |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厅20号窗口 |
0592-7703760 0592-2892539 |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引进人才申报窗口 |
厦门市象屿路97号国际航运中心C区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二楼4号窗口 |
0592-5626720 |
漳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
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15号楼3楼 |
0596-2024429 |
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10窗口 |
0595-22157609 |
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莆田市人才服务中心 |
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五楼 |
0594-2287878 |
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物资大厦六层 |
0598-5173566 |
南平市人社局人才与专家工作科 |
南平市八一路439号市政府十二层 |
0599-8833375 |
龙岩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龙岩行政办公中心878室 |
0597-3293326 |
宁德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
宁德市蕉城南路48号 |
0593-2870802 |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自贸片区)人力资源服务窗口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现场指挥部)3号窗口 |
0591-23109550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