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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立公务员诚信红黑名单制度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1-26 08:36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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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建立公务员诚信红黑名单制度


  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日前印发《关于报送公务员诚信红黑名单的通知》,在全省开展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诚信红黑名单征集报送工作,并完成首批名单征集,审定后的名单推送进入全省社会信用公共平台。


  福建省要求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各部门每年11月份按时报送公务员诚信红黑名单,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进入全省社会信用公共平台。文件明确了红黑名单的标准。进入红名单的公务员要求诚信事迹突出,或因诚信受过国家表彰奖励,要求宁缺毋滥,具有引领示范意义。对黑名单,则坚持依照规章、从严掌握的原则,主要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重点锁定因严重失信受过纪律处分或进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诚信红黑名单实行分级审核,市县区及以下公务员,由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省直单位名单由省级组织部门审定。文件还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红黑名单的激励、引导、监督、警示、惩戒作用,在公务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遴选、考录(聘任)时作为重要参考。截至今年1月,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完成首批诚信红黑名单报送审核,全省共审定红名单82人、黑名单21人,名单数据已推送进入全省社会信用公共平台。


  福建省人社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胡忠昭表示,公务员作为社会公共管理的决策者、执行者,应当执行比普通百姓更加严格的诚信要求,福建的做法是一个积极尝试,是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重点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