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市公安局招警面试资格复核通知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2018年招警面试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定于2018年6月4日开展报考2018年福州市公安局各职位考生面试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
一、集中时间
2018年6月4日下午2:30。
二、集中地点
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大门口(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蓝盾路1号)。
三、集中对象
报考2018年福州市公安局各职位进入面试考生。根据招考公告,招录机关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产生,按照职位招考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四、工作内容
对报考福州市公安局各职位进入面试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五、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在集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查询认证的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专门职位考生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由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在职公务员(含参公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表格样式见附件二)。
六、注意事项
6月4日不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本人放弃报考资格。各位考生应事先做好准备工作,掌握好路途时间,不得迟到。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拨打0591-87026219(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附件1:福州市公安局2018年公务员招考面试资格复核名单(上网通知)
附件2: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