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上杭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19年上杭县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中专、特殊教育)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逐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中专、特殊教育)新任教师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全县本次公开招聘职位25个,计划招聘人数138人,其中:幼儿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8名,中学教师8名,职业中专专业教师1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及任职条件要求等详见《2019年上杭县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特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具备符合各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其中: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2)报考人员具备办理报考职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条件要求但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至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具备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条件要求按2019年3月18日前已取得下列相关证书认定:①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报考语文学科教师职位的,须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证书);②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相关职位如有工作经历要求,报考者的教学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8月31日,并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最高年龄按各职位的相应要求为准,其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职位另有注明特别要求的除外)。
6.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经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截止2019年3月18日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二、报名及加分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8日~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并缴费(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时所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597-3887123(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裁定。
(三)注意事项
1.上杭县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公立(私立)幼儿园(班)编外聘用、临聘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网络报名前需携带《上杭县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年限证明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2.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小学教师职位、农村中学教师职位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的人员通过“新任教师招聘模块”报名、缴费,在对应学科职位报考。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人员需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报考具体职位,如“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一”;②报考小学教师语文或数学职位人员需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报考具体职位,如“报考小学语文教师职位一”。报考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人员通过“委托考试模块”报名、缴费,在委托考试模块中报考“教育综合教师”岗位,并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报考医学基础专业教师职位”。
(四)加分申报
1.加分项目。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或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和2019年行将期满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笔试成绩加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报名开始至2019年4月12日由本人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登录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xzzxrsj/“下载中心”的“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遴选工作人员相关表格(考生用)”栏下载),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按百分制折算后的分数)。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本次报考小学语文、英语教师专门岗位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100分计,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二)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
(1)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须参加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和“幼儿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2)小学教师、农村中学教师职位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应聘人员须参加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和“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3)职业中专医学基础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只需参加“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上述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职业中专教师职位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即为笔试卷面成绩(满分150分,下同),其他职位的笔试卷面成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
2.面试
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面试办法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统一由上杭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内容以及面试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各职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程序
1.笔试:
(1)报考人员先参加相应职位所要求的笔试。
(2)各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须达到相应的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线设定:①幼儿园教师各职位,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师各职位,中学教师各职位以及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卷面分数满分的50%;②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卷面分数满分的40%。
(3)参加省统一组织笔试的,个人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的笔试卷面成绩。面试对象及方案、成绩公告、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拟聘对象确认等有关事项均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达到相应的笔试合格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与各项加分之和,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相应招聘职位(学科、专业、性别,下同)的面试人选,相关职位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达到相应的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
(2)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由上杭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所需的资料,具体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由上杭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上述办法顺延递补人选。
3.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职位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和要求由上杭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各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相关职位(学科、专业、性别)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有相同成绩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成绩高分者为先;如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由上杭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上杭县教育局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3.考核对象须按上杭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尽快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并提交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以及县(市、区)级卫健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具备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条件要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核对象,须最迟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上杭县教育局提交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因个人原因档案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和招聘资格;如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以及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其他惩戒等不符合上述“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的,按考核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
六、聘用程序
(一)上杭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各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以及上杭县教育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上杭县教育局确定为相关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招聘人选。
(二)招聘人选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或调配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三)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财政核拨事业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招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中的相关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报考者用于报考相应职位的大专以上学历和专业,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审核时提交。
3.招考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4.招考职位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类别,是指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教育形式毕业学历。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可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如在学信网暂无法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先行报考,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学历学籍档案。
5.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按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6.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7.招考范围为“龙岩市”的,其确认条件为下列之一:(1)2019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含持有《居住证》的)在龙岩市辖区内的;(2)龙岩市辖区内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中专学历的院校时,户籍和学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3)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他招考范围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规定处理。
(三)如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严肃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职位,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已办理正式招聘手续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3887123(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0597-3316695(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监督电话为:0597-3884369(上杭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六)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上杭县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上杭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上杭县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特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
2.上杭县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年限证明表
上杭县教育局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附件:2019年上杭县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特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及任教年限证明表(2019.03.15定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