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厦门翔安区招聘劳务派遣23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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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现场报名(11月11日至11月15日)
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考试简章(2019年11月)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0 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2019年11月)招聘岗位信息表》。年龄计算到2019年11月15日,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8年11月15日(不含)后出生的人员,依此类推。应聘人员如欲了解报考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待遇等相关信息,请拨打《岗位信息表》最后一列提供的咨询电话。
三、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 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六楼608A室
报名咨询电话:7622278、7889273(翔安区人社局人事科)
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3张(均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依序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1.有效身份证
2.户口簿
3.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代替毕业证,但毕业证需于签合同前补充提交)。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如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材料。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审核认定。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验)。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职业见习等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专业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的,应聘人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全面、逐项对照应聘岗位要求等,确认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并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原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进度,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审核无误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届时可以调整到其他合适岗位应聘。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二)面试
1.面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一定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拟聘人数为1~2人的按1:3比例,拟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总分计算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本次招聘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体检费用应聘人员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将由区人社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应聘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在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并函告区人社局。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审核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经聘用后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2.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计算到报名截止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6.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5日
附件:
1.《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2019年11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2019年翔安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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