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洛江诚信促进会招聘公告
泉州市洛江诚信促进会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泉州市洛江诚信促进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财务管理专业;
5.有财务工作经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报名人员请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jqrd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表电子版;(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报名时,本人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次招聘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由其本人自行负责。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经泉州市洛江诚信促进会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聘方式
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招聘人选。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洛江区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待遇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22633856(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考察入围后需经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本启事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市洛江诚信促进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洛江诚信促进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