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洛江监狱招聘辅助管理人员的公告
福建省洛江监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的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辅助管理岗位:办公文员2人,协助从事法律文书整理、撰写文字材料、平台管理、录入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安排;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女性,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有一定文字功底;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其他单位在职人员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上岗前,应聘人员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二)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监狱或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辞退或解聘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身体有文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管理工作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下午5点,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781302877@qq.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表电子版;(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洛江监狱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后,按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洛江监狱(洛江区河市镇河西路1号)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方式,并结合评估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实际操作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优先招聘:监狱系统烈士或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监狱系统在职民警职工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警察院校毕业生。最终确定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辅助管理人员可加入用人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聘用人员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及保密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 68997077,68997040,联系人,陈警官,林警官。
2.考察入围后,需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福建省洛江监狱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