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新罗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新罗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罗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司法行政工作助理 |
2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电脑办公软件使用;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起至6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新罗区司法局五楼政治处(西安南路291号),联系电话:0597-252980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携带《新罗区司法局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彩色照片2张。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要求,如实准确提供资料。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资料者,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
1.面试:结构化面试。内容:对应聘者进行问题答辩,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
2.面试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开考比例,按实际人数开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迟到或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为合格的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顺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新罗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予以正式聘用。
四、岗位要求及相关待遇
1.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日常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尽心尽责地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
2.试用期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本局现有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对参加本次考试而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新罗区司法局招聘备用库。出现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辞职、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下,根据实际岗位需要,经研究可从备用库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罗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新罗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