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招聘公告
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1:洛江区文体旅游局内设股室工作人员1名;
岗位2:洛江区文化馆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招聘专业:
①内设股室工作人员:财政金融类、旅游餐饮类、公共管理类(优先旅游管理相关)。
②文化馆工作人员:表演艺术类(舞蹈相关)。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 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有文体旅游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或政府机关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职工;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即日起至 2023年9月 18 日下午5:00止,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需备注报名岗位)发至邮箱:2263105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表电子版;(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报名时,本人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及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洛江区政府前楼1522)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招聘方式: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均按照《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22631056(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考察入围后,需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638891;
4.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