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直机关公务员考试面试通知
关于2017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省直考区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参加省直考区面试人员:
按照《2017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总体安排,省直考区面试工作定于6月24日、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至6月25日(星期日)
省直考区及跨考区合并职位参加面试考生共1303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1、2、3、4:
6月24日上午:报考省地税局(188职位到233职位)考生;
6月24日下午:报考省地税局(234职位到248职位)、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委政法委、省委保密办、省委网信办、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生;
6月25日上午:报考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林业厅考生;
6月25日下午:报考省工信委、甘肃省委党校、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档案局、省粮食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宗教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民进甘肃省委员会、省文联、省残联、省科协、省直职位合并考生和跨考区职位合并考生。
二、面试地点
兰州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30号)。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者,考生凭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须附本人近期照片)。上述三证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除以上三种材料外,考生严禁携带其他物品(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包袋、纸张等在考点统一存放)进入考场。
(二)当天上、下午参加面试人员(见后附名单)分别于上午6:30、中午12:00到达考点,抽签后参加面试。考生要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及乘车路线,做好应试准备工作,抽签开始时仍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于6月26日上午8:00(星期一)在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操场集合,统一参加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附件:1.2017年省直考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6月24日上午)点击打开链接
2.2017年省直考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6月24日下午)点击打开链接
3.2017年省直考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6月25日上午)点击打开链接
4.2017年省直考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6月25日下午)点击打开链接
5.《面试考生须知》
省考录办
2017年6月20日
附件5
面试考生须知
一、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点考场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逾期不到者按缺考处理。
三、不准携带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也不准携带其他个人物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应集中存放在考生休息区域,面试结束再领取,带入者按违纪处理。
四、进入候考室或考场后,不得在考试相关证件上书写任何内容,禁止吸烟和高声喧哗,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服从管理的按违纪处理。
五、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答问题,超过规定时间立即停止答题。
七、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报抽签应试序号,不准做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时不准提涉及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方面的内容;面试时,允许对所提出的问题作简单记录和准备,但不准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因个人原因(如生病等)不能坚持参加完面试的,按缺考处理。
九、面试结束后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候考室考生传递考题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