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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特岗教师招聘面试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7-26 15:22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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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甘肃省特岗教师招聘面试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7〕45号)和《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的通知》(甘教厅〔2013〕73号)要求,为了做好我省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本次面试的人员为经参加2017年“特岗计划”中小学教师(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笔试考试,并符合相关规定面试条件的考生。已经与设岗县(市、区)签约的2017年农村教育硕士直接安排进入特岗计划,不再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17年8月1日-8月10日为全省统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地确定,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三、面试人员确定


  (一)面试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设岗县(市、区)公布的各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市、区)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理科、英体美和小学学前教育)考生笔试平均分数线划定最低面试控制线(平均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二)各地在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比重


  面试实行百分制,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面试组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为面试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好本地区面试工作。各市(州)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整体安排部署,确保面试工作安全平稳。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市(州)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教育、人社、监察、财政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州)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面试各项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应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的通知》(甘教厅〔2013〕73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做好考官遴选、试题命制、考点设置、面试组织、成绩公布、考务纪律等工作,并于8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三)遴选培训考官。各市(州)要高度重视面试考官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遴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和判断能力的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承担面试工作。各地要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考官库,加强面试考官培训,组织学习有关规定,规范面试程序,明确职责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评分标准,确保面试客观公正。各市(州)面试考官要采用异地交流的方式,不同县域之间的考官交叉面试,保证每个考场都有县域外考官。同时,面试考官要实行差额挑选、抽签定岗的方法,按照需要量1:1.2的比例确定考官人数,并在现场抽签分组,确保公平公正。


  (四)严格面试纪律。为了增强考官的责任意识,面试实行主考官负责制,面试成绩认定实行考官终身负责制,各地要与考官签订《面试考官责任书》,责任书要对考官评分、回避、保密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同时,要严格面试纪律,制定面试相关规章,强化面试组织纪律,强化考官纪律约束,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每个面试小组应由5-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各考点要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录像,并保留好影像资料,以备相关核查。对面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影响面大,关注度高,各市(州)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职责,认真落实好各环节的工作,做到面试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本地区面试工作平稳。


  (二)完成时限。各市(州)“特岗计划”录取工作务必于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并将录取结果以市州教育局、人社局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三)加强监督。各市(州)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并将监督电话报省教育厅。要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密切关注网络、媒体等舆论动态,加强舆情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省教育厅监督电话:0931-8885518


  省人社厅监督电话:0931-8885635


  省教育厅联系人:张永 联系电话:0931-8820648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18日